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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事如果都只憑感覺 不就和許多殺人犯一樣嗎?

今天有一則新聞,大意是說一名女護士騎車上班途中,未依兩段式左轉被警察攔下來
警察在現場拿出掌上型小電腦查詢,指她持有輕型機車駕照違規騎重機,且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
罰金各為一千八百元及六百元,要她二選一,她選較便宜的未依兩段式左轉罰單
警察開罰單時還調侃說:「不要難過,我們也很想讓妳開心啊!」
事後她覺得被言語騷擾,向警政署投訴,一周後卻又多收一張無照駕駛罰單;
女護士怒控警挾怨報復、為所欲為,「把民眾當白痴!」...


是的,警察很可惡!
攔檢還要言語騷擾!
被投訴還多開一張罰單!
氣死人了!

把整個事件往前回推...
會多收到一張罰單是因為投訴警察
會去投訴警察是因為被言語騷擾
會被騷擾是因為被警察攔下來
會被警察攔下來是因為自己違規左轉!!!

當時,自己違規的事情已經發生,都已經求情到警察給你二選一了
卻因為"感覺"被騷擾而去投訴,而不是理智的去分析一下:
這樣去投訴,我有證據嗎?  我會贏嗎?  投訴的目的是什麼?
我已經從原本的一千八百元罰單減輕為六百元了,還要投訴嗎?

是的!  我們常常依感覺行事...FU真的很重要!
但  做事如果都只憑感覺  不就和許多殺人犯一樣嗎? 他們覺得殺人會開心!
或是和吸毒的人一樣...吸毒會感覺很棒!
一般人  如果有考慮到做這些事的後果的話  不會去想要這樣的開心

這整個事情  沒有誰對誰錯  但雙方都有責任
不是只檢討警察的行為  民眾自己的行為就不用檢討嗎?
之前更嚴重的  警方追捕未成年小孩騎機車  導致出意外身亡的事件  就更不用說了
要檢討  請雙方一起檢討!
社會上大部分的事情  都不會是可以清楚分別對錯的!
這不是我們在學校裡的考試  有所謂的標準答案
請理智的  從整體面向來看事情  而不是用第一時間的反映去做事  去評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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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ham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